來到美國認識幾個台灣人,其中一位朋友有三個女兒,因為住在附近,所以我們經常讓小孩們一起玩。因為凡媽還不會開車,所以都得朋友開車載我們出去,某一天剛好帶我們去比較遠的一個公園玩。

朋友的三個女兒都很喜歡凡凡,因為年紀差不多所以比較玩的起來。一到公園就玩在一起,在公園也度過很愉快的一天。但是事情不一定總是如此如意的,正當我們休息要吃點心,朋友去車上拿果汁,回來的時候告訴我她的車子玻璃被打破,皮包被拿走,隔壁的車子也遭殃。

可能因為公園很大,安全上也比較有漏洞,第一次來美國覺得不安全。一下子警察就來了,先問情況,然後又來個警察,開始採指紋,雖然警察說他們能做的不多,但是看到他們採指紋,就覺得很有誠意,即使找不到失物,但是至少有人會幫忙。

我們讓小朋友坐在一旁等,一邊安撫小朋友的情緒,一邊解釋為什麼警察要採指紋,活生生上演警察的故事。幸好警察還很nice,還會跟小朋友聊聊天,問他們在公園玩的是否高興,朋友的女兒很熱情,一直講她們玩了什麼,還玩監獄的遊戲。小凡在中間只能鴨子聽雷,一句話也不講不出來,不過這下她知道警察是抓壞人的。

如果沒有這場意外,這一天應該是很美好的。不過也算是個教訓,朋友下次就不敢留皮包在車上了。而我對美國的警察也比較有信任感,當然希望永遠沒有需要他們幫忙的一天,不然我也是鴨子聽雷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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